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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自YAHOO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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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8/10
2.公司名稱口罩:永冠能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口罩團購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依據「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十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
辦理公告。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訂約日期:
a.委託代收價款行庫:104/08/10
b.委託專戶存儲行庫:104/08/10
(2)委託代收價款行庫: 凱基商業銀行城東分行。
(3)委託存儲專戶行庫: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f-永冠-公告本公司中華民國境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代收價款專戶及存儲專戶行庫-0109421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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